福耀玻璃(苏州)有限公司提高化钢玻璃产能技术改造项目
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公示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(环办[2013]103号)的规定,本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示,公示材料如下:
(一)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项目名称:福耀玻璃(苏州)有限公司提高化钢玻璃产能技术改造项目
建设单位:福耀玻璃(苏州)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漕湖大道23号
建设性质:技改扩建
建设规模:本次扩建利用原有厂房建筑面积100010.94平方米,无新增建筑面积。引进国产化钢炉1台,自制2条自动辊压线等设备,新增年产360万片化钢玻璃,同时对现有PVC注塑包边增加耐磨性后处理及二次清洁、PU注塑包边新增清洗剂种类,优化有机废气处理设施。
(二)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福耀玻璃(苏州)有限公司
地 址: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漕湖街道漕湖大道23号
(三)承担环评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
单位名称: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证书编号:国环评证乙字第1994号;
地 址:苏州高新区珠江路117号B座6F;
联 系 人:倪思婷
(四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1)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:姓名、职业、文化程度、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;
(2)根据您掌握的情况,认为该项目实施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/影响方面及程度;
(3)您是否知道/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;
(4)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/影响程度;
(5)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;
(6)从环保角度出发,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,并简要说明原因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,联系方式见第二、三条:(1)通过Email方式(2)直接打电话的方式(3)写信的方式.
(六)公示时间
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,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。
欢迎您随时联系我们,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,我们将及时改善我们的工作,为您提供更周到、细致和专业的服务。